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人。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大关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科技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普通招生计划2024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聘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研究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学历要求
1.中共大关县委组织部新闻和网络中心、大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岗位,需具备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大关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所岗位,需具备“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9月20日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0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高考录取时为准);或者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专业名称后面括号内容是专业方向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判定);研究生岗位可放宽到相近专业,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签订定向服务协议或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四、报名事宜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报名由各招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登记、审核和汇总。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考生可将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指定邮箱;现场报名可到相关单位地点现场报名(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和报名地址见《昭通市大关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附件2)。
(二)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本人在报名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学校出具的录取时学校为“双一流”建设学校或者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附件3)、诚信书(附件4)、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网络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为PDF文件,打包压缩且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考生姓名”上传到指定邮箱,并按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未提供者视为放弃)。未按要求上传和提交审查,不予受理报名。
(三)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岗位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且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其中,网络报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未提供者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面试工作由大关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县纪委监察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确定(同一岗位若出现第一名与第二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面试确定最终人员)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考核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核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用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在微大关、大关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公示期间由本人提交书面放弃聘用申请的,取消录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大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学历证明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十、组织纪律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广开选才渠道,切实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全程录像。考官和考务人员在考试考核期间,要将通讯工具交由保管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由公开招聘单位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才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经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年度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五)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考核须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一)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本通告由大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在整个招录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本人负责。
(四)监督电话。中共大关县纪委大关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0-5623451;大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3041905。
咨询电话(按岗位):
中共大关县委组织部新闻和网络中心:0870-5621313。
大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0870-3041900。
大关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所:0870-56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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